关于上海浦东新区日月星养老院卫生所等7家养老内部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5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为了方便本市养老机构住养参保老人就医,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全面落实2005年市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5〕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上海浦东新区日月星养老院卫生所、上海浦东市南养老院保健站、上海浦东新区恵南镇第一福利院保健站、上海浦东新区康桥阳光城福利院保健站、上海浦东新区北蔡敬老院保健站、上海杨浦区佰祥馨苑养老院保健站、上海闵行区继王镇敬老院保健站等7家养老内部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医保结算范围限于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账户段和自负段。

  希望相关养老机构的内部医疗机构认真执行本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切实做到以比较低廉的费用为住养老人提供方便而优质的医疗服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上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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