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四川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川科奖〔2015〕3号)的要求,现将我市组织开展2015年度四川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
(一)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推荐对象为下列人员,包括:
1.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和科学技术发展等方面有创造性、重大研究成果,对推动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作出突出、特殊贡献的人员;
2.在科学技术创新、加速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作出重大贡献,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直接实施者。
(二)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包括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和国际科技合作四个方面,推荐对象为下列人员或组织,包括:
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重大科学发现的;
2.运用科学技术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有重大技术发明的;
3.在加速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时间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二、推荐项目要求
除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四川省科技进步奖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公开发表三年以上,即2012年5月31日前;
2.项目应用时间必须三年以上,即2012年5月31日前。
三、材料报送
申报对象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四川省科技厅网站www.scst.gov.cn),进行项目(人选)材料的网上报送工作。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成都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草市街2号),同时提交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5)。
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省科技杰出贡献奖推荐书10份(其中需有一份原件),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5份(其中需有一份原件)。
2.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3.申报项目必须是经四川省科技研究成果档案馆登记的项目。
4. 申报项目必须由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不低于七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并提交加盖单位鲜章的公示情况说明。
四、推荐时间
推荐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至5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
1.四川省科技厅成果处(成都市学道街39号):
康 铭 028-86669053(含保密项目)
2.四川省科技研究成果档案馆:
李 宸 028-85287501 陈跃军 028-85564286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科路8号
3.成都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管理处:
平 原 赵 琳 028-61881742
4.成都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谭莉萍 028- 86924832
附件:1.201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
2.201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3.《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4.《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5.201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汇总表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4月15日
附件1:2015年度四川省科技奖励推荐书附件2:201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4: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附件5:201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