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区)农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农机、经管、能源)局(委、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贯彻鄂发〔2012〕24号、鄂办发〔2012〕58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现就定于2013年1月6日召开的全省农业工作会议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局(委)、畜牧兽医局、水产局(办)、农机局(办)、经管局(办)、农村能源局(办)局长(主任)。
(二)各县、市、区农业局局长。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月6日上午9:00。
地点:中南花园玉生香四楼会议室(阳春堂)。
三、其他事项不变。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