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5    浏览次数:2

  \关于做好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州经信委、发改委、住建局、国土局、质监局、墙改办,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发改委、住建局、国土局、质监局、墙改办:

  为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节约能源资源,有效保护耕地和环境,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实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 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开展“城市限粘、县城禁实”,大力发展节能节地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做好自治区 “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机制

  各地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积极推动,并将“城市限粘、县城禁实”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建立经信、发改、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质检、墙改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协调工作机制,形成目标明确、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工作有力的工作体系。加强各地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能力建设,配齐配好人员,强化履行职责能力,发挥好牵头作用。

  二、制定行动方案,落实目标责任

  国家要求到2015年,全区30%以上的城市要实现“限粘”、50%以上的县城要实现“禁实”。今年第一批“限粘”城市、“禁实”县城名单已经公布,要求在2013年底前完成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任务全面完成,各地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要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结合前期我区城市城区“禁实”工作,统筹考虑本地州市工作任务,列入名单市、县经信委要牵头组织制定行动方案,制订切实有效措施,建立目标责任制,高效落实推进,各地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汇总本辖区各县市行动方案、总结形成本地州市行动方案并于2013年3月底报送自治区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三、强化部门协同,加强监督管理

  各地、县经信、发改、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质监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经信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能力建设,发挥好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具体组织作用,加强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升级改造,加强信息化应用水平,使粘土制品达到国家要求,组织关停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加强应用管理,限制粘土成份20%以上的烧结砖在所列城市的城区使用,禁止粘土实心砖在所有城市城区使用,禁止粘土实心砖在所列县城城区使用,加大对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杜绝不按设计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行为。发改部门应当加强项目管理,合理布局墙体材料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高项目技装水平。国土部门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限粘”、“禁实”要求,严格控制粘土制品企业取土范围和规模,逐步消减粘土资源开发利用量。质监部门加强“限粘”城市、“禁实”县城生产领域墙材产品质量监管力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经信、发改、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质检、墙改等墙材革新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新型墙材发展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新型墙材认定制度,在项目审批、资源配置、财税政策扶持等方面,强化新型墙材认定执行力度,引导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加快发展。

  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优化升级

  我区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数量多、生产规模小、技术装备差、管理水平低、粘土制品比重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必须要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如砖瓦24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普通挤砖机;SJ1580-3000双轴、单轴制砖搅拌机;SQP400500-700500双辊破碎机;1000型普通切条机;100吨以下盘转式压砖机都还大量存在,是粘土实心砖等粘土制品企业主要装备,资源能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大,严重制约了我区墙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经信、发改、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质监、墙改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国家墙材产业政策。应当立即组织关停、淘汰相关工艺装备,在城区的建设工程中完全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在农村的建设工程中推广使用烧结多孔砖,2013年4月1日后,在建设工程中全面使用按《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13544-2011)生产的产品,加强墙体材料项目审批管理,杜绝核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墙体材料项目,禁止采挖可用于耕种用粘土,逐渐减少粘土开采量。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 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经信委    自治区发改委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国土厅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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