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双节期间特困党员、特困职工救济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5    浏览次数:1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做好特困党员、特困职工关怀、帮扶工作,根据省委省直工委、省直工会的通知要求,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我局特困党员和特困职工进行救济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380元以下的党员或职工;

  2.家庭人员多且多数成员无固定收入或未享受低保待遇的离退休党员;

  3.因重病、子女上学、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负担过重、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或职工;

  4.生活困难的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及全国、省、省直“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二、具体要求

  各支部要严格按照救助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确定上报对象,不准搞“人人沾光,个个有份”,上报的特困党员不得再以特困职工的名义申请补助。请各支部如实填写《省直机关特困党员救济补助申请表》或《省直单位困难职工情况报表》(见附件),于1月10日报局机关党委。

  附件:1.《省直机关特困党员救济补助申请表》

  2.《省直单位困难职工情况报表》

  附件下载.doc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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