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学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5    浏览次数:1

各市、州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体育与健康课教学质量,为科学评价体育课程教学提供依据,我厅制定了《湖北省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体系》),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执行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作为学校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教育督导和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体育课程的建设,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落实体育与健康教学课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体育教学的保障条件,充分发挥体育与健康课教学对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作用。

  (二)各级教育行政管理、教学研究部门和学校领导要定期深入基层学校,深入课堂,检查体育与健康课教学的落实情况,保证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时。要建立听课、看课、说课和评课制度,不断改进体育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对体育课的兴趣和爱好,提高教学质量。要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每年组织对辖区学校体育课教学的检查评估,将检查评估结果在辖区内进行公示,促进学校不断完善教学资源,创新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体育与健康课的教育教学质量。

  (三)各地和学校要按照《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在全面提高学校体育教学整体质量的同时,以农村学校为重点,加强对体育教学常规的管理,提倡城镇学校“送教下乡”、“结对帮扶”,帮助农村学校规范体育教学,指导农村教师提高业务素质,促进城市与农村学校体育教学资源的均衡配置,促进本地区所有学校的体育与健康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学校的体育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要围绕《评价指标体系》,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教师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为重点,制定加强体育教学工作的计划,定期举办辖区内学校教师全员参与的体育与健康课教学评比、评优和教学技能竞赛活动,促进学校体育器材设施的配备,激励广大教师开发校本资源,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提升学校体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水平。

  (五)随着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围绕如何面向全体学生,实现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课程目标,是不断与时俱进,逐步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各地在组织实施检查评估过程中,对《评价指标体系》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部门反馈,使《评价指标体系》更加有利于促进我省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附件:

  1、湖北省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学评价指体系说明

  2、湖北省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学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3、湖北省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学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试行)
 

  湖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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