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5    浏览次数:1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12〕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2〕16号)要求,我厅组织了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遴选工作。在各校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我厅审核,确定武汉大学等50所高校的“生物技术”等69个专业点为2012年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是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切实做好立项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推动教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和服务面向等,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项目建设期间,学校应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以及有关问题建议以电子稿形式送省教育厅,重大信息和经验成果随时报告。项目建设期满后,学校应向省教育厅提交项目建设总结报告,省教育厅将进行建设成效验收。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丁铱;电话:027-87328007;电子邮件:gjc@e21.edu.com。

  附件:2012年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名单
 

  湖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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