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焦煤集团正仁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复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山西焦煤集团正仁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开工的请示》(山西焦煤字〔2012〕602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山西焦煤集团正仁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16号和晋煤重组办发〔2009〕121号文批准的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由原山西偏关高大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山西偏关同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山西偏关晋风煤矿有限公司矿井、偏关闫家沟煤矿整合而成,整合主体企业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合后煤矿规模为90万吨/年。2011年11月,省国土资源厅为该矿换发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2009111220044955,煤矿改造建设的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已经省煤炭厅分别以晋煤规发〔2010〕1475号、晋煤办基发〔2010〕1835号文批复,安全专篇已经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晋煤监安一字〔2011〕52号文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1〕2755号批复。
施工准备方面,山西焦煤集团正仁煤业有限公司通过招标所选定的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并已在省厅基建局备案,质量监督已完成注册登记;施工组织设计已通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会审。初步设计批复中不予利用的原山西偏关高大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山西偏关同强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山西偏关晋风煤矿有限公司矿井、偏关闫家沟煤矿的所有井筒均已按关井“六条标准”关闭。至此,煤矿改造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为此,同意你公司意见,山西焦煤集团正仁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可于2012年9月26日起正式开工建设,建设工期12个月。建设期间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各专篇设计内容,以及煤矿施工组织设计,完善安全设施,合理安排各单位工程施工顺序,确保环保、安全等专项设施与煤矿建设的“三同时”。
二、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抓好安全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均要按照晋政办发〔2009〕172号文、晋政办发〔2010〕47号文、晋煤办基发〔2010〕300号文,以及省政府下发的“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预防和坚决杜绝施工期间事故的发生。
三、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编露天部分第六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你局应督促该矿尽快对外排土场场地进行工程、水文地质勘探,根据勘探成果确定排土参数,并对外排土场运行的安全性作出评估,经你公司组织审查后,方可进行露天煤矿的施工建设。
四、该矿13号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自燃倾向性属于容易自燃煤层,建设期间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灭火制度和综合防尘措施,确保建设安全。
五、鉴于露天煤矿开采范围内分布有较大范围采空区,该矿必须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专项作业规程,查明采空区范围,并对具体作业人员进行培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六、抓好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努力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七、建设期间你公司要加强对该矿的安全监管,定期对该矿的施工安全管理、基础技术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全省煤炭项目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按照晋煤办基发〔2010〕1054号文件要求,做好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报送工作。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