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宏盛安泰煤业有限公司重组整合矿井配套选煤厂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复
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上报山西宏盛安泰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配套选煤厂开工建设的报告》(吕煤基字〔2012〕475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山西宏盛安泰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33号文核准的120万吨/年整合保留矿井。为有效提高煤炭资源利用率,该矿将配套建设同规模的矿井选煤厂并经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吕发改审字〔2010〕53号文备案。目前,吕梁市环保局已以吕环行审〔2010〕206号文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厅已以晋煤办基发〔2012〕660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施工准备方面,该公司通过招标已选定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已完成注册登记,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施工组织机构已建立,施工设施及设备已安装到位。至此,选煤厂建设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为此,同意你局意见,山西柳林宏盛安泰煤业有限公司重组整合矿井120万吨/年配套选煤厂项目可于2012年9月4日开工建设,建设期间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确保环保设施与选煤厂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实现矿井与选煤厂同时投产使用。
二、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抓好安全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预防和坚决杜绝施工期间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努力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四、建设期间你局要加强对该项目的安全监管,定期对该选煤厂的施工安全管理、基础技术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全省煤炭项目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按照晋煤办基发〔2010〕1054号文件要求,做好矿井和选煤厂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报送工作。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