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梗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麦地掌煤矿新建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复
太原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太原市梗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麦地掌煤矿120万吨/年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的请示》(并煤基字〔2012〕271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太原市梗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麦地掌煤矿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1〕1187号文核准的新建项目,建设规模120万吨/年。主体企业:太原市梗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9月,国土资源部为该矿换发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000002011091110118131。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以晋煤规发〔2009〕6号文批复矿井地质报告,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2012〕237号文批复初步设计,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晋煤监安二字〔2012〕240号文批复安全专篇设计,山西省环境保护局以晋环函〔2009〕609号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
施工准备方面,该项目通过招标所选定的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并已在省厅基建局备案,质量监督已完成注册登记;施工组织设计已通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会审;至此,矿井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为此,同意你局意见,太原市梗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麦地掌煤矿新建项目可于2012年8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建设工期57个月。建设期间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各专篇设计内容,以及矿井施工组织设计,完善安全设施,合理安排各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确保环保、安全等专项设施与矿井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确保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建设工程。
二、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抓好安全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均要按照晋政办发〔2009〕172号文、晋政办发〔2010〕47号文、晋煤办基发〔2010〕300号文、晋煤办基发〔2012〕113号文,以及晋政办发〔2012〕34号文等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预防和坚决杜绝施工期间事故的发生。
三、井田内2号煤层属带压开采,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加强对断层、陷落柱导水性的研究探测工作,并进行专门的水文勘探工作;要严格贯彻“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制定有效的防治水措施,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
四、该矿为高瓦斯矿井,在建设期间,加强“一通三防”和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强化安全基础和现场施工管理,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工作体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建设期间的安全。
五、建设过程中必须加强瓦斯监测和井下通风管理;井田内2号煤层为容易自燃煤层,有爆炸危险性,建设期间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灭火制度和综合防尘措施,确保矿井建设安全。
六、抓好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杜绝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努力实现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七、建设期间你局要加强对该矿的安全监管,定期对该矿的施工安全管理、基础技术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强化瓦斯管理并督促煤矿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责成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严防瓦斯事故的发生。
八、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全省煤炭项目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按照晋煤办基发〔2010〕1054号文件要求,做好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