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
按照《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环发〔2010〕75号)的申报及考验验收要求,我厅对截止到2012年5月申报的伊犁州察布查尔县米粮泉乡等7个乡镇组织专家进行了严格的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等,于6月26日召开了厅长专题会予以最终审定,认为:伊犁州察布查尔县米粮泉乡、哈密地区伊吾县苇子峡乡、巴州博湖县博湖镇和巴州和静县巴音布鲁克镇4个乡镇符合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条件;并在新疆环境保护厅网站上予以公示。现将有关申报材料及光盘一式二份上报,请环保部予以复核。
附件:1、4个拟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
2、新疆环保厅专家审核意见。
3、4个乡镇申报材料及光盘一式二份。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