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公 告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4号)等有关规定,对申报三级煤矿和非煤类安全培训资质的3家机构进行了审查和现场验收,经局行政许可会综合评审认定和公示,决定授予纳雍县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3家机构安全培训资质。现予公告。
各安全培训机构要以服务安全生产为宗旨,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充实师资力量,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附件:授予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名单
1、纳雍县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煤矿类三级)
2、黔东南州新安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非煤类三级)
3、开阳县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非煤类三级)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