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商务部 » 正文

关于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地区按时按要求报送试点进展情况及信息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9    浏览次数:2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辽宁、湖南、深圳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指导,加大对试点成效的宣传力度,我们建立了综合试点项目进展定期报送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请各试点主管部门依照此前下发的《关于加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和信息情况报送的通知》中具体要求,积极开展试点情况报送工作,做到按时、按要求完成项目进展情况及信息情况的报送。初次报送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

  联系人:刘毅 仇亚童

  电 话:010-85093777 010-85093754

  传 真:010-85093749

  邮 箱:liuyi231327@163.com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2013年1月8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