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石油消费税新政或延迟执行

发布日期:2013-01-09    浏览次数: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中指出,液体石油产品消费税自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原定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的液体石油产品消费税新政目前进行并不顺利。据多家市场机构调查,截至目前,各地炼油企业没有接到国税部门任何征收消费税的通知。由于近期已有各级企业和协会向地方国税局申请免税,有市场观点认为,该政策的执行或被推迟。

  消费税新政将延期执行,有消息称为2月份,亦有消息称,将拖后至两会之后开始执行,具体细则亦仍需完善。在此之前,市场人士将保持谨慎观望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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