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次数:2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级各部、委、办、厅、局,社会团体,各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

  现将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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