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光明食品集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十二五”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11〕108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本市“十二五”农业源污染减排的工作要求,在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及各区县上报“十二五”农业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计划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市农委、市环保局制定了《上海市“十二五”农业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计划》。
现将《上海市“十二五”农业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以规模化畜禽场为重点的农业源污染减排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