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徽临泉工业园区扩区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3-01-08    浏览次数:2

阜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安徽临泉工业园区扩区的请示》(阜政发〔2010〕2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徽临泉工业园区以“一区三园”方式扩区,即临泉工业园区(位于临泉县城东部)、泉北食品工业园(位于临泉县城北部)、鲖城皮革循环经济产业园(位于临泉县鲖城镇西部)、南部产业园(位于临泉县宋集镇北部)。临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面积由原来的1.65平方公里扩大至13.57平方公里(至2030年),其中临泉工业园区扩区面积9.85平方公里、泉北食品工业园扩区面积0.43平方公里、鲖城皮革循环经济产业园扩区面积0.82平方公里、南部产业园扩区面积0.8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由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核定,另行报批。

  二、临泉工业园区要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认真做好与临泉县、鲖城镇、宋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同时,要科学编制控制性详规,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三、临泉工业园区要建设成为产业特色鲜明、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开发开放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配套完善和社会和谐的新城区。园区重点发展机械电子、化工、皮革等主导产业。

  四、阜阳市和临泉县政府要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环境友好”的原则,切实抓好临泉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的落实,加强对工业园区扩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帮助开发区依法做好土地征收征用、农民搬迁补偿等工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环境保护,确保工业园区扩区工作顺利推进。

  五、省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临泉工业园区健康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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