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高邑等8个县为新农村电气化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8    浏览次数:2

石家庄、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

  建设新农村电气化县,是提升电力装备水平,增强电力保障能力,更好地为农村、农业、农民提供优质电能的重要措施。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新农村电气化标准体系的通知》、《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考评工作管理办法》和省发展改革委《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程实施办法》,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电力公司组织专家对高邑、安新、青县、武邑、任县、魏县、磁县、邯郸县8个县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情况进行了考评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数据核实、现场检查、专家评议等方式综合考评,上述8个县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的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电网公司《新农村电气化标准体系》要求,全部通过考核验收。经研究,命名高邑、安新、青县、武邑、任县、魏县、磁县、邯郸县8个县为河北省新农村电气化县。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供电企业,认真总结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成功模式和典型经验,进一步加大推动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力度,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电力公司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