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农委、财政局:
你县的《崇明县农业委员会关于上报2012年度崇明县高标准设施菜田农业设施项目的请示》(崇农农[2012]36号)收悉,经评审,原则同意崇明县建设2012年度设施菜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地点
2012年设施菜田建设面积1839亩,建设地点分别为:竖新镇跃进村200亩、农业园区晟槟生态农业创业园200亩,向化镇北港村200亩、农业园区低碳示范区1239亩。
二、实施主体和经营主体
实施主体:崇明县农业委员会、崇明县财政局。
经营主体:竖新镇跃进村200亩为上海兴胜蔬菜专业合作社,上海晟槟生态农业创业园200亩为上海晟槟果蔬专业合作社,向化镇北港村200亩为上海一亩田实业有限公司,农业园区低碳示范区1239亩为上海多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8515.12万元,其中工程投资7741.02 万元,包括管棚设施6343.75万元、附属设施1336.10万元、水肥一体化辅助设施22.13万元、绿色防控设施1.12万元、废弃物处理设施35.43万元、农残检测设施2.5万元,管理费774.10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5766.93万元,县配套2748.19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实施期限
项目于2012年12月启动建设,2014年6月建成。
五、工作要求
1、按照因地制宜、提升功能的原则,积极开展项目建设。通过高标准管棚设施建设提高抗灾能力;通过仓库、场地、净菜棚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蔬菜生产条件,提升蔬菜生产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通过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切实提高灌溉能力和肥料有效使用率;通过农残检测设施建设提高上市蔬菜质量安全水平;通过绿色防控设施建设切实减少农药施用量;通过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建成基地创建标准园,实现“五化”即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2、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设施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2]73号)的精神,组建设施菜田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职责,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县级财政报账制、工程审价和财务审计制等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计划批复内容按时推进,保质、保量地完成。
特此批复。
附件:崇明县2012年度设施菜田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