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81—5—2012,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第7.5.1条、第7.7.4条、第7.8.3条、第9.3.4条、第10.2.1条和第10.7.2条中的黑色字体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组织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交天津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发行。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