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2015〕5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铜梁区新增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铜梁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恳请审批铜梁区新增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紧急请示》(铜梁府文〔2015〕5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铜梁区新增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抄送:市环保局,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