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襄阳城市总体规划

发布日期:2013-01-08    浏览次数:2

  7日从襄阳市城乡规划局获悉,国务院日前正式发出通知,原则同意修订后的《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通知要求,在该《总体规划》确定的3673平方公里的襄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17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53平方公里以内。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近期建设规划中,确保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和区位布局合理。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稳步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

  通知强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切实保护好襄阳古城和樊城历史城区传统风貌,重点保护好樊城陈老巷等历史文化街区、邓国故址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

  通知还要求,驻襄阳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襄阳市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

  襄阳市金融办主任肖冰栋认为,国务院原则批准襄阳城市总体规划,在襄阳城乡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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