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苏滁现代产业园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请示》(滁政〔2012〕12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苏滁现代产业园总体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苏滁现代产业园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突出苏滁现代产业园与滁州市中心城区的协调、融合发展,按照产业高端化的园区发展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35.18平方公里的规划范围内,依托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优化产业结构,高标准打造现代产业区、高科技产业区、现代商贸物流区、中央商贸区、现代服务区、文化创意产业区等6大产业园区,努力把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成为国际产业转移的承接区、长三角合作发展的先行区、皖江示范区建设的典范。
三、要充分发挥毗邻京沪高速铁路的区域优势,加强园区与滁州市中心城区、滁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汊河新城的交通联系,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其他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园区综合交通系统。加强园区与中心城区基础设施的衔接,统筹规划建设给水、排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和防震减灾等在内的综合防灾体系。
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科学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开发地下空间资源。坚持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严格落实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目标要求。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强化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禁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转入。
五、要按照产城一体的要求,统筹安排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充分利用自然生态条件,加强清流河沿岸及各水库周边控制区保护,推进公共绿地与防护绿地建设,注重绿道和生态廊道建设,塑造具有滨水景观特色的公共空间环境。
六、《总体规划》是苏滁现代产业园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园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要结合园区分期发展目标,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园区内的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广泛宣传《总体规划》,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切实将苏滁现代产业园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滁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