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进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3    浏览次数:4

  有关市(含定州、辛集市)、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局)、粮食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进度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16〕11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抓好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建设进度。截止到4月底,全省已有11个项目总体完工,按上报承诺书的要求完成了建设任务,其他21个项目目前正在施工建设,其中石家庄市粮食收储库、武安市裕民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阳原县裕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河北金沙河面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临西省级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秦皇岛中昊物流有限公司、张家口市粮食局直属第二粮库等项目进度较慢,请你们针对不同情况,加强检查督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责任到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该批项目早日完工。

  二、按时报送进度。2015年8月以来,石家庄、唐山、廊坊、承德、衡水、定州、辛集等能够按时报送项目进度报表,其他市、县相对较差。请你们按有关通知要求,明确专人,于每月3日前报送《2015年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建设进度月报表》,其中报表中“工程进展情况”应具体注明仓房主体工程是基础施工、基础完工、主体砌墙、结构封顶、已完工五种状态之一。

  三、强化惩戒措施。根据项目总体进展情况,对原已安排的该批项目中迟迟不能开工或进度缓慢的4个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对其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对其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支持,将收回投资调整到了进度较快的该批项目或马上能开工建设的项目上,以保证该批项目总体建设任务的完成。该批项目的总体完成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该专项中央投资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情况也是省政府考核各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重点事项之一。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粮食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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