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2012年列入关闭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9    浏览次数:2

有关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

  根据省非煤矿山专项整顿治理联系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决定开展对2012年列入关闭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3年1月7日至31日。

  二、验收方式

  (一)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国土、财政、经信、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关闭的地下矿山进行逐矿验收,其他露天矿山和尾矿库进行抽查。

  (二)省有关部门联合对关闭矿山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三、验收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对关闭矿山的验收工作,按照国办发〔2012〕54号文要求,抓紧时间组织非煤矿山专项整顿治理工作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重点对关闭矿山是否达到关闭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二)各市对辖区内列入2012年关闭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要逐矿现场验收(关闭名单见附件1)。验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并认真填写《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关闭验收表》(见附件2),确保验收不走过场。

  (三)请各市将矿山关闭验收情况总结和地下矿山验收表于2013年1月31日前报送我局。

  附件:1.2012年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关闭名单

  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关闭验收表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7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