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标函[2012]1163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通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做好本年度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登录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网站(www.ccost.com),点击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按照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3年2月28日前报送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13年3月10日前将汇总数据和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总结(附电子版),报省厅标准定额处。
联 系 人:谷秀平
联系电话:0351-3580073
电子邮箱:13191060979@163.com。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登录说明
2、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