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报名与资格预审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9    浏览次数:1

  晋建市字[2013]8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53号)精神,我厅对涉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1月6日起,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报名与资格预审的通知》(晋建建字[2005]305号)予以废止。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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