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11    浏览次数:2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黑龙江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19日

黑龙江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

  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和用种大省,种业的科学发展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1〕96号)要求,根据《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结合我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和农业良种化工程等战略部署,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主要成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以来,我省种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实现了由计划供种向市场化经营的根本性转变,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为我省粮食生产实现“十连增”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品种选育水平显著提升。全省从事农作物育种的教学科研单位和种子企业已达137家,每年培育并推广玉米、大豆、水稻、小麦及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品种70个左右,大豆、水稻及马铃薯育种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提高到98%,良种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达到41%以上。二是良种供应能力逐年提高。建设了一批良种繁育基地,主要农作物商品化供种率达到65%,实现了精选加工、包装和标牌销售,其中杂交玉米全部实现商品化供种。种子救灾备荒工作逐步加强,国家和省两级救灾备荒种子年储备总量达到350万公斤。三是种子企业实力稳步增强。“育繁推一体化”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农作物种业十强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达到35%以上。培育了“富尔”、“垦丰”、“禾田丰泽”、“久龙”等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种业品牌。全省有3家企业成为全国首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四是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省、市(地)、县(市、区)都建立了种子管理机构,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种子管理体系。

  (二)面临形势。从国际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提速和生物技术迅猛发展,农作物种业国际竞争异常激烈。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促进种业科技创新,培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已成为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从国内看,近年来,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国家对农作物种业高度重视,连续出台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支持做大做强现代农作物种业的一系列政策,这些利好措施为我省种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机遇。

  (三)存在问题。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还不适应。一是育种创新能力不足。育种资源和育种材料深度评价较低,力量分散,方法、技术和模式落后,成果评价及转化机制不完善,玉米、大豆、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缺少突破性的大品种,品种选育滞后于生产需要。二是种子企业竞争能力较弱。种子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研发能力弱,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品种,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三是种子生产水平不高。种子生产基地规模小,基础设施薄弱,制种风险大,机械化水平低,加工工艺落后,保障供种数量和质量安全任务仍十分艰巨。四是市场监管能力不强。种子管理力量薄弱,品种试验鉴定、种子检验检测、市场执法等技术和手段落后。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等政策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打造大种业、培育大品种、建设大基地、强化大管护、巩固大粮仓”为重点,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强化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推进商业化育种,完善法律法规,严格市场监管,快速提升我省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努力构建与农业大省地位相适应、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面提高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速度和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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