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告(第34号)

发布日期:2013-01-09    浏览次数:2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公告

  第34号

  根据农业部、国家质监总局《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定,依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现认定安顺市西秀区刘官乡天富山药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21单位申报的产地为贵州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其中,种植业产地21个,产地规模4924.8公顷。证书有效期从2013年1月起至2016年1月止。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第三十四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名单.doc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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