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文史研究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4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省文史研究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文史研究馆工作的重要意义
1. 加强和改进文史研究馆工作是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的客观需要。省文史研究馆自1953年成立以来,在敬老崇文、文史研究、书画创作、存史资政、统战联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等作出了积极贡献。加强和改进文史研究馆工作,有利于加强党与知识界、文化界的联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 加强和改进文史研究馆工作是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措施。省文史研究馆作为统战性、荣誉性机构,在中华文化和安徽地域文化的繁荣兴盛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馆员在存史资政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有利于优秀文化传承体系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有利于落实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形成文化强省建设的强大合力,推进安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明确省文史研究馆的工作任务
3. 省文史研究馆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立足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激发文化创作生产活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弘扬敬老崇文的优良传统,在存史资政、文化建设、统战联谊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
4. 省文史研究馆的主要任务是承办省政府选聘馆员有关工作;组织馆员学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断提高馆员的政治思想水平;组织馆员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开展文史研究、艺术创作及对外文化交流,传承、弘扬和创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安徽地域文化;组织馆员围绕文化建设的重要问题,深入研究,建言献策;支持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开展海外联谊活动。
三、加强省文史研究馆建设
5. 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由省长聘任,馆员不规定任期,规模核定为100名,馆员年满80周岁后,转为荣誉馆员,荣誉馆员不占馆员核定数。馆员主要从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选聘,少量也可从中国共产党党员专家学者中选聘。馆员应符合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尚的道德品格,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艺术成就,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较大的社会影响与较高的知名度,新聘馆员年龄一般不低于60岁,不高于75岁。
6. 馆员要本着从容淡定、因人而异、量力而行、各展所长的原则,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基本职责是文史研究、艺术创作、文化交流、文化建言、统战联谊、民主监督。主要工作是参加省文史研究馆组织的各种文化建设活动,结合专业和个人专长,从事文史研究、编史修志、艺术创作、文化交流和展示等活动;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开展文化建言、民主监督,集中围绕文化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海外联谊,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7. 聘任馆员的程序:由省文史研究馆根据馆员规模情况提出聘用意见,向有关单位发出推荐函;省政府领导和省委统战部、各市政府、省直各部门、各大学向省文史研究馆推荐馆员人选;省文史研究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馆员选聘条件,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拟聘馆员人选经商省委统战部后,报省政府审定;省长签发聘书。
8. 馆员不再符合聘任条件时,由省文史研究馆报省政府批准予以解聘。馆员可以向省文史研究馆申请辞聘,馆员申请辞聘的,由省文史研究馆报省政府批准。
9. 省文史研究馆负责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的组织、管理和服务,接受中央文史研究馆的业务指导。馆长、副馆长由省长聘任或任命。
10. 加强省文史研究馆机关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水平,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统战意识和参谋服务意识。为省文史研究馆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相应的办公用房和经费保障。对馆员的生活和工作待遇要本着从优的原则给予照顾。馆员聘任期间,给予适当的工作补助,配备馆员研究室、书画创作室等工作场所,改善馆员的工作条件。
四、加强对省文史研究馆工作的领导
11. 继续把省文史研究馆工作作为省政府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定期向馆员通报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及时听取省文史研究馆工作汇报,适当给馆员出题目、交任务,接受馆员对政府工作的民主监督。
12. 各级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应当支持馆员的文史研究和艺术创作活动,及时办理馆员建议并向省文史研究馆反馈办理情况,为馆员的调研考察、采风和文化交流等活动,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便利。馆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要对馆员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支持,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为其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13. 在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和馆员选聘等方面,省文史研究馆工作接受省委统战部的指导。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