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全国锂离子电池产业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0    浏览次数:2

  皖经信电子函〔2013〕22号

各市经信委(经委),广德、宿松县经信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锂离子电池产业调查的通知》(工信厅电子函〔2012〕98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相关企事业单位填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县)于1月21日前,将经审核的《全国锂离子电池产业调查表》(电子版请在我委网站www.aheic.gov.cn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下载)汇总后,报送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到我委电子信息处。

  二、请各市(县)结合本次调查,总结提供本地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现状、重点项目、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等情况一并上报。

  联系人:高远峰,联系电话(传真):0551-62871755,电子邮箱:dzxx@aheic.gov.cn。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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