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二次进军荒山绿化四期工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条件)
1、徐州市贾汪区、铜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次进军荒山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鼓楼区农水局、泉山区园林旅游局、市林场的徐州市二次进军荒山绿化四期工程,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铜山区、贾汪区、泉山区、鼓楼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山体(详见具体标段划分说明)
(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4亿元;
(3)招标内容:山体绿化及景观提升,具体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2013年2月至2015年12月底。2013年4月10日前完成苗木栽植任务,养护期3年。
(5)本招标工程共分43个标段,其中重点地段(景观提升)23个标段,每个标段造价300-500万元左右;一般地段20个标段,每个标段造价200万元左右。
注:本次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可以分别对每个区的最多不超过3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只能中所报标段中的一个标段。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重点地段(景观提升)绿化工程要求具备造林绿化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园林绿化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一般地段绿化工程要求具备造林绿化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园林绿化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造林绿化专业要求林业中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要求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园林绿化工程专业要求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工程与京沪高铁徐州段生态景观廊道工程施工时间重叠,时间紧、任务重,凡京沪高铁徐州段生态景观廊道工程中标企业及项目经理不参与本次工程的投标。
5、投标申请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8个工作日内,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各区招标人财务室,带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原件到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每个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开户行、账户号和开户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另行告之。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1)公告发布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年1月9日至2013年1月15日(注: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可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徐州市民主南路时代广场C座2602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领取,截止日期2013年1月15日17时)。
(2)资格预审与报名。请申请人于2013年1月9日至2013年1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徐州市民主南路时代广场C座2602室)进行资格预审与报名,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①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贰套(一正一副,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且除封面外每一页均需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⑤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⑥投标人作为总承包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需提供2010年以来(以中标通知书签定时间为准)承担过所有的山地绿化工程(合同价达100万元以上)或类似工程(省辖市以上园林、交通、水利主管部门招标的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与资格预审时一致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另外添加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⑦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⑧以上②~⑦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招标文件获取:2013年1月16日~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徐州市民主南路时代广场C座2602室)出售。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7、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技术标20分
b商务标70分
c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10分
d我市二次进军荒山绿化优质工程企业附加分
注:本公告同时发布于江苏林业网、江苏农业网、徐州农业网、徐州日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时代广场C座2602室
联系人:唐胜贵电话:15190674265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