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正式印发了《湖北省煤炭储配基地中长期规划》(2011-2020)。规划根据需求导向、规划协调、集疏便利、远近结合原则,结合区域港口、铁路现状及发展规划,明确省煤炭储配基地重点布局在长江、汉江重要铁水联运节点的武汉市、宜昌市、荆州市和襄阳市,具体选址为武汉新港林四房港区、宜昌枝城港、襄阳余家湖港区和荆州港江陵港区,形成“一主三辅”的分布格局。
根据区域煤炭调运形势及各基地基础条件,力争到2015年,全省各煤炭储配基地煤炭总中转能力达到3000万吨/年,应急储备总规模达到260万吨,基本满足湖北省煤炭应急及物流中转需要;2020年全省各煤炭储配基地年煤炭总中转能力达到8000万吨级,煤炭应急储备总规模达到360万吨,在充分满足全省煤炭足额、稳定供应的同时,适当兼顾湖南、江西等地煤炭物流中转需要。
经协调,国家能源局已原则同意将荆州江陵基地作为煤炭物流的重要节点纳入国家煤炭物流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