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湖南恒凯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株洲云峰站)、株洲县洁源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作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通知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依照《湖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经湖南恒凯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株洲县洁源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申请,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初审通过,我厅组织对湖南恒凯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株洲云峰站)和株洲县洁源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从事在用机动车环保检测的相关条件进行了审查,其审查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同意委托湖南恒凯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株洲云峰站)为A类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株洲县洁源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为B类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其委托检测项目见附件,委托期限两年,据此颁发委托资格证书。
附件: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委托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2013年第一批)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附件: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委托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
(2013年第一批)
序号 |
申请检验机构名称 |
检验机构类别 |
地址 |
检测场所地址 |
检测内容 |
检测方法 |
编号 |
1 |
湖南恒凯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株洲云峰站) |
A |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大厦13楼 |
株洲市石峰区湘珠路 |
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光吸收系数 |
汽油车:双怠速法、稳态工况法;柴油车:自由加速法、加载减速工况法 |
430213110 |
2 |
株洲县洁源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
B |
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渌口镇桔园居委会伏波大道7号 |
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渌口镇桔园居委会伏波大道7号 |
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光吸收系数 |
汽油车:双怠速法、稳态工况法;柴油车:自由加速法、加载减速工况法 |
430213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