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条政策举措中的“沈阳元素”——《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解读之一

发布日期:2014-09-11    浏览次数:2

  8月27日,记者在沈阳市发改委见到了由170个项目构成的《沈阳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重大政策举措的责任分工表》。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强调,目前已把《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下称《意见》)详细分解,并一一落实,实现了责任到位,各委办局及区县都有明确的任务。

  面对11个方面、35条重大举措,有关负责人道出了其中的“沈阳元素”。

  《意见》有11处直接提到了沈阳

  新一轮东北振兴政策文件,标志着国家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解决东北地区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问题,《意见》在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对外开放等11处提及沈阳,进一步突出了沈阳在新一轮振兴东北战略的重要地位。这11处分别为:

  1.做强传统优势产业。

  鼓励引导国家重点工程优先采用国产装备,使高档机床等优势装备走出去。

  2.加快培育新兴产业。

  做大做强智能机器人,形成特色新兴产业集群。

  3.加快培育新兴产业。

  燃气轮机等产业,形成特色新兴产业集群。

  4.加快培育新兴产业。

  支持沈阳航空企业与国际大型航空企业开展总装、发动机、零部件等重大合作项目。

  5.加快培育新兴产业。

  推动在沈阳等地设立军民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发展军民两用高技术产业。

  6.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

  加快沈阳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支持东北地区开展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试点。

  7.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支持沈阳铁西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

  8.加快综合交通网络建设。

  铁路方面,加快京沈高铁、沈丹、通辽与京沈高铁连接线前期工作。

  9.加快综合交通网络建设。

  推进沈阳机场二跑道扩建项目。

  10.加快综合交通网络建设。

  重点推进沈阳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11.扩大向东北亚区域及发达国家开放合作。

  扩大面向发达国家合作,建立中德政府间老工业基地振兴交流合作机制,推动中德两国在沈阳共建高端装备制造业园区。

  20余个政策或项目对沈阳影响重大

  除了11处直接指向沈阳以外,《意见》还有很多政策虽然没有直接指向沈阳,但与沈阳关系密切。有关方面梳理出20余条政策举措,有争取落户沈阳的可能,因而也是沈阳下一步努力的重点。包括成为投资领域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城市,设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总部,成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试点城市,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老工业基地综合研究中心,设立战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等。

  139个重大项目10个与沈阳有关

  据悉,近期国家将出台与《意见》政策相配套的项目,编制大约有139个。项目包括东北地区在建和今明两年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这些重大项目重点解决铁路、水利、城市设施等基础设施和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民生工程,以及关内关外通道不畅、粮食仓储不足、水利发展滞后、“窝电”、供热管网陈旧等制约东北发展的“短板”和“瓶颈”。其中涉及沈阳的有10项,投资额达8818亿元:

  一.在建项目:

  1.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

  2.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

  3.沈康高速公路三期工程

  4.沈阳地铁9号线一期、10号线丁香公园

  5.辽宁省棚户区改造工程

  二.目前基本具备条件,今明两年可开工建设的项目为:

  1.沈阳至四平高速公路改扩建

  2.东北10个城区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

  三.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争取今明两年开工的项目:

  1.沈阳机场二跑道

  2.东北15个城区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

  3.沈阳至山海关高速公路改扩建

  可以看出,新一轮东北振兴政策“沈阳元素”密集丰富,我们要乘势而上,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不等不靠,积极推动各项基础工作和落实措施,加快沈阳全面快速发展。

  本报记者刘国栋实习生邓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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