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0    浏览次数:4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的通知》要求,省厅决定组织全省节能机电设备研发和制造单位申报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是指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重点需求,能效水平领先、技术先进、节能经济性良好、社会认可度高的设备(产品)。本次申报范围为内燃机、工业锅炉、中小型电机、变压器、电焊机、冲天炉、热处理设备、泵、风机、空气压缩机、制冷设备、注塑机、工业电炉等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广泛使用的机电设备(产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填写《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申报表》(见附件1);

  (二)申报企业根据设备(产品)所属行业提供相应的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申报产品为系列产品时,应按照产品规格提供相应的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三)申报单位应保证所报材料内容真实、可靠。对于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四)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要根据文件要求组织本辖区内有关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研发和设计单位(包括当地的中央企业集团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报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研发、制造单位填报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申报表以及相应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于2012年11月8日前报送省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经省厅审核后将择优推荐上报。

  联 系 人:吴玉杰

  电  话:0371-65509953(传真)

  电子邮件:hngxtjn@163.com

 

  附件:1. 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申报表.doc   

  2. 产品分类申报要求.doc   

  3. 申报汇总表.doc 

 

二○nth="10" year="2012" w:st="on">一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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