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统一部署,省科技厅将于2013年1月至3月开展2012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社会与人文科学领域)调查表统计范围:国务院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及我属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和转制研究与开发机构。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调查表统计范围:国务院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及省属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科技信息和文献机构和转制科技信息和文献机构。
3.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调查表统计范围:县各部门所属独立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4.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统计范围: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
(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调查范围:经科技部历年批准、2012年内实施的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星火计划项目。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调查范围:经科技部批准、验收不满3年的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四)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的统计范围:各市(州)、县本级财政科技经费,以及全市(包括市、县两级)财政科技经费。
二、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与分工。
调查工作采取总体部署、属地负责的方式,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省科技厅向各市、州科技局提供调查清单、报表及统计软件;
2.各市、州科技局组织本地域内调查对象的培训、调查表发放和填报工作;
3.各市、州科技局负责本地域内调查报表回收、初审及相关数据处理,并按要求报省科技信息研究院评估统计中心;
4.省科技厅负责上报数据的复审、汇总等工作。
(二)报送要求。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调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和跟踪调查。请各市、州科技局于2013年3月10日前,将整理好的各类报表和数据软盘报省科技信息研究院评估统计中心;报送材料包括:各类报表(1份)、数据软盘(1份)、计算机检查结果及说明、未报原因说明和其他特殊情况说明等。
2.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请各市、州科技局于2013年5月15日前,将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报省科技信息研究院评估统计中心。
三、注意事项
请各市、州科技局按照省科技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组织有经验、能力强的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确保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联系人:
省科技厅计划处 周云峰 027-87135855
省信息院评估统计中心 朱昌明 027-59706862-803
地址:武汉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D座9楼902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