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11    浏览次数:2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黑龙江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3—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20日

黑龙江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3—2020年)

  林业是公益属性强、覆盖领域广、增长空间大的基础产业。随着社会对林产品需求的多样化,林下经济的作用日益显现。实践证明,发展林下经济,对于保护森林资源、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社会需求、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建设成果、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具有重要意义。为建立规模适度、品种丰富、布局合理的林下经济体系,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优势及存在问题

  (一)发展优势。我省是全国重点林区之一,森林资源丰富,林地面积2453万公顷(包括地方林业95899万公顷,黑龙江森工林区90171万公顷,大兴安岭森工林区59267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4%,其中有林地面积20803万公顷(包括地方林业70449万公顷,黑龙江森工林区84596万公顷,大兴安岭森工林区52985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58%,约占全国有林地面积的108%,居全国首位。活立木总蓄积量176亿立方米,占全国活立木总蓄积量的12%,名列全国前茅。森林覆盖率457%。我省森林资源是我国北方重要的天然生态屏障,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2年全省林业总产值实现1197亿元,其中林下经济贡献429亿元,占总产值的356%。林菌产业蓬勃发展,林果加工初具规模,林药前景向好,森林旅游潜力巨大。全省依托林下经济的就业人员达200余万人。林下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产业链各环节运转,促进了生态建设,拉动了经济增长,增加了职工和林区农民收入,为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我省林业已进入发展的转型期、产业建设的加速期和重大战略机遇期。从国际层面看,各国都把加快林业发展作为保护生态、增加碳汇、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举措。从国家层面看,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提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把发展林业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任务。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了“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的战略,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从大众消费趋势看,林产品刚性需求增长,市场潜力巨大。从我省情况看,已经具备了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各项条件:一是森林资源优势明显,野生动植物种类共2000种,林下资源丰富,目前开发利用不足总量的10%。二是林产品增值空间巨大,森林食品和中药材原料质优量大,产品系列开发、精深加工有待做大做强。三是社会资本对林业的投资增加。近几年国家实施生态建设工程,加大林业投入,投资林业的利润空间和发展环境吸引了域外资金、项目和社会资本,全省林下经济投资增长率一直以15%以上的速度增长。随着国内外市场对林产品需求的增长,以林菌、林果等为代表的地方特色森林食品需求越来越大;以人参、黄芪、五味子、刺五加为代表的道地药材受到社会普遍欢迎;同时在食品安全日益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的今天,野生动物的驯化和养殖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这为加快全省产业发展,把巨大的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提供了重大机遇和有利条件。

  (二)存在问题。尽管我省林业经济正在加速转变,具有黑龙江省特色的现代化林下经济路子日渐清晰,但林下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仍然不高,没有彻底扭转“大林业、小产业”的局面,小规模、低水平、分散化依然是产业基本特征。传统林业仍占很大比重,体制问题影响较深,基础设施仍显脆弱,林业历史欠账较多,产业科技含量不高,接续产业没有形成规模,发展活力仍显不足,资源优势还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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