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公安局、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禁毒法》有关要求,探索建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的机制,教育部、公安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开展了首批全国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申报工作。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推荐,教育部、公安部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等13个单位为首批全国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希望全国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依照教育部、公安部、国家禁毒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教基一函[2011]8号)提出的工作要求,发挥示范性带头作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制定中小学生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和组织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接待工作。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宣传展览等活动,让中小学生了解毒品种类,传播途径和严重危害,提高中小学生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要探索建立密切合作的长效机制,加强指导,共同推进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为各地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和支持。
附件:首批全国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25日
附件
首批全国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
(13个单位)
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
辽宁省新民市禁毒教育基地
吉林省禁毒教育基地
全国禁毒教育(黑龙江)基地
上海市禁毒科普教育馆
江苏省禁毒教育展览馆
全国(浙江)禁毒教育基地
福建省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
湖北暨武汉禁毒教育基地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鸦片战争博物馆
云南禁毒展览馆
云南警官学院(云南省学校青少年禁毒教育培训基地、云南省禁毒防艾科普基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林则徐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