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三岸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系统软件等4个软件产品名称变更登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3-01-11    浏览次数:3

  桂工信电软函〔2012〕1950号

各有关企业:

  你企业上报《关于软件产品名称变更登记的申请报告》收悉。依照《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三岸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系统软件”等4个软件产品权属进行变更(详见附件),更换新证,原产品登记证书日期不变,并加盖变更时间。

  请你企业接到本通知后2周内携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到我委办理换发新证手续。

  联系人:谢秀梅

  电 话:0771-8095288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广西无线电监测大厦8楼810室电子信息和软件处

  邮 编:530022

  附件:软件产品变更登记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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