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自治区行政中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1    浏览次数:4

南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自治区行政中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已变动,为继续加强对自治区行政中心项目建设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区行政中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高 雄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跃飞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周异决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

  张振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何朝建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严世明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成 员:黄方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开长 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黄伟京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肖建刚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梁 斌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

  陈秋华 自治区林业厅厅长

  黄必贵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肖文荪 自治区国资委主任

  周红波 南宁市市长

  庞文达 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项目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协调处理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规划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建设用地、项目资金及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等方面的具体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由张振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何朝建、严世明、庞文达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并集中办公。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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