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1    浏览次数:1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13〕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全省 “除火患、保平安 ”冬春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4日

 

全省“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公安部部署,为切实加强冬春消防工作,确保春节、全省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省政府决定从2013年1月4日起至2013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省组织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各级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动员社会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为春节、全省和全国“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冬春期间全省不发生重特大火灾,确保社会面不发生较大火灾。具体目标:

  (一)有效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并将分析评估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各级政府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集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治理,重点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全面排查社区、村庄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经营性“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和节庆场所。

  (二)有效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着眼春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强化熟悉演练,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执勤备战要求,提高部队灭火救援能力。

  (三)有效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 “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督促居民楼管理单位和社会单位组织开展灭火和逃生演练、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消防控制室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开展农民工岗前消防培训。

  三、工作措施

  (一)实行部门联动。各级政府统一部署,各行业部门分片、分行业包干,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开展集中消防安全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在除夕和元宵节当晚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整治。各地要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部署“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全面自查自改火灾隐患。各级综治办、安监局、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消防协管队伍等基层力量,要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

  (三)加强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依法从严处罚。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力争在全国 “两会 ”开幕前整改销案,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须采取关停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要充分利用媒体开展专题宣传,组织演练、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讲师团、技术服务队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培训;要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作用,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加强媒体和社会面的消防安全提示和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宣传,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

  (五)强化冬季灭火救援准备。及时维护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建立完善消防、供水、环卫部门的联动机制。充实基层执勤单位人员,按标准配齐配全车辆装备。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公安消防部队进入等级战备,确保部队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

  四、工作步骤

  “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3年1月4日至1月7日)。各地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阶段(1月8日至全国“两会”闭幕)。省政府定期召开调度会。各地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春节前,各地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全省公安消防部队要强化重点保卫目标现场监护,确保万无一失。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地对“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省政府成立“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各地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各地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总队、支队在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将警力下沉到一线。省政府将于全国 “两会”前组织对各地开展两次督查。

  (三)强化考评,严格奖惩。省防火安全委员会依据本方案制定考评办法,每月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省政府将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地要在1月7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报省防火安全委员会,每月14日和27日分别上报专项行动情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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