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黑安监联字[2013]1号)

发布日期:2013-01-14    浏览次数:6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54号,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烟花爆竹”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或国家相关部门网站下载,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督促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旺季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2013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旺季即将来临,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性,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事故。

  二、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尽职尽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管理,严把产品进货质量安全关,强化燃放环节监管,有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督查检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请及时将《通知》精神和要求传达至基层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部门和烟花爆竹企业,并依据各自职责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省安生产全监督管理局 省公安厅 交通运输厅

  省工商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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