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区管理,有效制止在区域内河道采砂等危及桥梁安全的行为,确保全省公路桥梁安全运营,省交通运输厅于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区河道采砂等危及桥梁安全行为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和养护工作。
《通知》明确了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工作和养护工作的监管单位、责任主体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了桥梁保护区范围及桥梁保护区内禁止进行危及桥梁安全的相关行为。要求公路养护、路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水政管理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等单位沟通协调,协同合作。进一步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演练,确保方案可行。各相关管理单位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常抓不懈,确保公路桥梁安全畅通。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公路路政和养护监管单位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实行首问负责和挂牌督办制,并对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