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4    浏览次数:1

 

 

各市(州)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两季”、“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安办[2012]100号)要求,省安委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全省各地、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冶金有色、消防、民航、铁路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2013年1月14日开始,到2月8日结束。采取企业自查,各地检查和省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29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两季”、“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安办[2012]100号),特别是安排部署开展“两季”、“两节”、“两会”安全大检查和春运安全专项检查的情况,是否有安排部署、有督促检查、有整改落实。

  (二)是否认真总结2012年工作,全面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2013年工作。

  (三)开展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施工安全、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四)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排查出来的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查处事故,追究责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一个行业一个行业、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作出安排部署,要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增强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作业现场开展检查。

  (二)要严格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大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特别是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按“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求立即责令停产整顿,专人负责、挂牌督办、排除销号。

  (三)省安委办组织9个督查组将对各地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各检查组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轻车简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五)省级督查组在检查中,既要注重发现问题,更要注重解决问题,并进行全面的总结,于2月8日前将督查报告(含电子版)报省安委办。

  联 系 人:许 军  田人多

  联系电话:0851-6891398、0851-6891229

  传    真:0851-6891398、0851-6826712

  电子邮箱:gzsdfzw@126.com

  附件: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省级督查组分组名单

 

     

 

nth="1" year="2013" w:st="on">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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