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业厅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5    浏览次数:2

厅直各单位:

  春节将至,生产安全事故进入多发和易发期。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资源管理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最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先后下发《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普查的通知〉的通知》(鄂安办[2012]93号)、《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2]95号)。现将上述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具体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并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要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广泛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员、管理员、宣传员的职能作用,带头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多形式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三、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排查的重点包括:

  1.可能发生或引发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如建筑工地、林区道路、旅游景点、教室、宿舍、客房、食堂、仓库、锅炉、车辆、输变电路及室内外管线、各类电器设备、给排水系统、燃气管道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腐蚀物存放点等。

  2.防火防盗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在正常有效期内,是否定期更换,报警器、监控设备是否始终处于正常状态,安全逃生通道是否畅通、警示标志是否明显,等等。

  3.其它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物资损失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点要逐一登记,实行台账管理,落实责任人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省厅将不定期采取抽查办法,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对排查不仔细、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做好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普查。要根据鄂安办[2012]93号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并将普查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连同安全生产责任人及联系方式(附件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附件4)一并于2013年2月1日前)报厅产业处并将普查数据电子版于2013年5月20日前发送至165588405@QQ.com。相关数据表格见附件5,或从省安监局网站http://www.hubeisafety.gov.cn/下载。

  湖北省林业厅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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