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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科技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30    浏览次数:2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技局,各地、州、市科技局,各委、办、厅、局科技(教)处,自治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研(管)处,新疆军区联勤部卫生处,中央驻疆企事业单位科技处,各社会力量设奖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2012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2012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及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由推荐单位负责推荐。推荐单位为自治区各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以及经自治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单位。

  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突出贡献奖的候选人,除可以由推荐单位推荐外,也可由5名以上同一学术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联名推荐。请注重推荐长期工作、服务于基层一线的科技人员。

  二、推荐指标

  (一)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突出贡献奖推荐指标

  1.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一名候选人。

  2.专家联名推荐的,每位专家只能推荐1位候选人。

  (二)自治区科技进步奖项目推荐指标

  自治区科技进步奖项目推荐指标不做限定。

  三、推荐条件

  (一)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表现突出;

  2.治学严谨,实事求是,学风正派,不为名利,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民:

  ①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②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③获得多项发明专利者;

  ④在基层从事技术研发、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20年以上者。

  (二)推荐项目条件

  1.通过自治区科技成果鉴定或评审,并于2012年8月24日前在自治区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登记的成果。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于2012年8月24日前在自治区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登记的成果:

  ①经农业部门确认的专门审查机构审查批准,获得新品种审定登记证书,已大规模推广种植和养殖并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植物、动物新品种;

  ②获得国家卫生部新药审批证书,已规模化生产并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新药品种;

  ③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已实施并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应用技术成果(局部技术已申请专利但整体技术未申请专利的不在此列);

  ④获得自治区各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科技成果;

  ⑤经自治区科技厅批准的社会力量设奖组织评选出的二等奖以上的科技成果。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及截止时间

  (一)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实行网上申报,推荐书及相关材料可通过自治区科技成果管理网站进行填写(网址:http://222.82.229.90/kjcg/),具体操作步骤请详细阅读网站上的使用说明。

  2.推荐书是专家进行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按照《2012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中所填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图片资料应当清晰、简洁。

  3.各推荐单位于2012年7月23日起使用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进入自治区科技成果管理网站,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做好推荐材料的填写、审核及报送工作。

  4.除网上申报外,申报单位还需报送2套纸质推荐材料,其所有要求盖章、签字处均应盖章、签字。所有推荐材料应按顺序装订在一起,并按要求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5.由专家联名推荐的候选人的申报,由联名专家推举1名代表与自治区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取得推荐号和网站登录口令,进行网上申报。2套纸质推荐材料必须由所有联名专家签字,按顺序装订在一起报送自治区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6.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建设的项目和涉密类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直接与自治区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严禁通过网络申报。

  (二)推荐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逾期不受理。

  五、相关培训

  为做好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工作,自治区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将于2012年8月1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在中科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乌市北京南路818号,科技厅情报所西侧)二楼报告厅举办申报业务培训班,重点讲解《自治区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以及网上申报推荐程序,并向各推荐单位发放“自治区科技进步奖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和《2012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手册》光盘。请各推荐单位指定专人并组织项目申报人参加培训。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自治区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范东军,宋英明,宋春红

  联系电话:0991-3823762、3823583、3839347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

  邮政编码:830011

  科技成果管理网站:http://222.82.229.90/kjcg

  科技成果系统业务讨论QQ群:80821086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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