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出台促进广告业发展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3-01-16    浏览次数:4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今后安徽省广告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等内容。这是安徽省政府首次就促进广告业发展出台文件。《意见》的出台,为安徽省广告业今后的发展明确了定位、指明了方向、制定了政策、提供了保障,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广告行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必将对促进我省广告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省政府提出全省广告业发展总体目标,要求全省各地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并行,促进发展和加强监管并举,以及技术创新与文化创新并进的原则,培育一批专业化程度高、创新能力强、市场核心竞争力强的广告业市场主体,培养一批国际化、创新型的高端广告专业人才,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运营规范的广告产业体系,不断提升广告创意、设计、制作整体水平。到2015年,力争全省拥有5户以上经营额过亿元的广告企业、15户以上中国一级资质广告企业、40户以上中国二级资质广告企业,全省广告经营额达到130亿元。

  《意见》确定了安徽省今后广告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主要包括提升广告企业市场竞争力,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广告业品牌群体;支持广告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广告资源的优化组合、高效配置和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发展广告产业园区,发展具有特色的广告产业集群;推动广告业创新发展,提高运用广告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媒体的水平;加强广告人才培养,完善广告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广告业人才有序流动;促进公益广告发展,建立研究、创作、人才培养一体化的公益广告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平台。

  《意见》从放宽广告企业市场准入条件、加大财税扶持力度、提供信贷支持、落实用地支持政策、规范户外广告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促进全省广告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意见》还就加强对广告业发展的组织领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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