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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宝迪清真食品工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示

发布日期:2013-01-15    浏览次数: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对“宁夏宝迪清真食品工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示”的具体意见来信、来电,提出具体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述

  宁夏宝迪清真食品工业园项目位于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主要建设屠宰加工生产线、低温清真熟食制品加工生产线、清真生鲜调理食品加工生产线。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⑴施工期

  ①废水:施工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②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汽车、机械尾气。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降低影响;对施工机械和车辆进行必要的维护,不得使用不符合环保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在此基础上,施工期废气影响不大。

  ③噪声: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噪声对现场施工人员产生一定影响。对敏感点采取相应隔声措施,同时禁止夜间施工。

  ④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就近垃圾转运站。并及时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⑵运营期

  ①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牛、羊屠宰废水、鸡屠宰废水、生活污水及地面设备冲洗废水,废水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管网。

  ②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屠宰产生恶臭、锅炉废气、食堂油烟以及污水处理站恶臭。屠宰工序及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药物喷洒,除臭剂除臭,以及加强厂区绿化,加强通风,使恶臭污染降到最低;锅炉废气中SO2与NOX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食堂油烟经效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效率和油烟排放浓度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大型饮食业单位净化装置最低去除效率85%,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③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建设期的施工噪声和工程建成后生产过程的设备噪声。生产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自冷冻机、真空泵、风机等设备。

  为了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在设备选型上,选用装备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如设备基础设置衬垫,使之与建筑结构隔开;风机的进出口装消音器;设备布置时远离办公生活区;操作间做吸音、隔音处理;厂区周围及高噪声车间周围种草植树,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可使设备噪声有所降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级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屠宰加工产生的畜禽粪便、屠宰废物、病胴体、低温清真肉制品加工及清真生鲜调理食品加工的废包装、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工作人员生活垃圾。

  其中畜禽粪便、屠宰废物、病胴体、污水处理站污泥作为有机肥料原料外售综合利用;

  废包装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⑤地下水: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做好预防和应急预案,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在做好防渗、防漏等有效防护措施后,基本能够控制对评价区内地下水水质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各污染物在采取可靠的治理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为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同时还可增加当地税收及就业机会。

  因此,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如严格落实本环评报告及设计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于2012年12月27日~2013年1月11日在宁夏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网站(http://www.nxhky.com)进行项目环评简本公示,公众可通过登录该网址进行查阅。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宝迪清真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0953-2131299

  环评单位:河北翼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895374650

  电子邮箱:540769207@qq.com

  六、有效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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