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交通部 » 正文

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切实加强近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07    浏览次数: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中远、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集团: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近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3〕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按照《通知》和我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交通运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加强超前预判、细化应对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做好春节、春运和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13年2月5日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近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pdf

分享到: 收藏本文